2016年5月8日16时48分,某县居民陈某家发生火药爆炸事故,共有1500kg制鞭炮用药物爆炸,冲击波波及300m,造成27人死亡,轻、重伤18人。爆炸波及73户,严重损坏房屋141间,损坏各种家具、家用电器200多件,直接经济损失18.7万元。 该县外贸中转站电工陈某(停薪留职)、县十五里店乡外贸经营处退休干部何某、十五里店乡冯湾村村民李某3人,在没有任何申请,未经公安部门许可、工商部门注册、税务部门登记、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和镇政府批准的情况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村民李某将430kg制药原料铝镁合金粉(强还原剂)、高氯酸钾(强氧化剂)等称好后,叫工人混合,筛在原存湿药地面上。因地面湿,外面雪后空气湿度大,药物吸湿性强,镁、铝合金粉遇水产生氢气,使混合药物内部升温,产生化学反应燃烧爆炸。 事故原因分析如下: (1)违反烟花爆竹生产管理规定,把工厂建在居民稠密区,非法生产。 (2)生产技术负责人根本不懂药物性能和安全操作技术,只是凭所谓“广告”去学了2h的制鞭炮技术。 (3)严重违反爆炸物品存放规定,干药、湿药、成品、半成品超量、混存,超量百倍配制药物,并且房屋结构不符合安全规定,生产工序紧密相连。 (4)没有防火防爆设施。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向国务院质检部门申请领取( )。
A.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B.危险化学品生产资格证 C.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证 D.危险化学品生产准购证 E.危险化学品生产质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