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企业根据对应收款项收回风险的估计,决定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按其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2009年12月1日,“坏账准备”科目贷方余额为50000元。12月21日收回之前已经确认为坏账的货款8000元。2009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明细科目借方余额为300000元,“其他应收款”明细科目借方余额为100000元。2010年该企业又发生如下业务:(1)5月2日,向乙企业赊销商品一批,按商品价目表标明的价格计算的金额为500000元(不含增值税),由于是成批销售,甲企业给予乙企业20%的商业折扣。(增值税税率17%)
(2)9月1日,一客户破产,根据清算程序,有应收账款100000元不能收回,确认为坏账。
(3)12月11日,收到乙企业5月2日的部分销货款400000元,存入银行。未发生与其他应收款有关的其他事项。该企业2009年、2010年12月31日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分别为( )元。 A.20000
B.-38000
C.98400
D.6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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