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市服装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20年7月5日接受非关联方捐赠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万元。该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原材料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13
要求:分析该企业会计核算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请编制调整分录,考虑该业务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假设企业已编制上一年度决算报表)。
答案解析:
某市服装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20年7月5日接受非关联方捐赠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万元。该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原材料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13
要求:分析该企业会计核算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请编制调整分录,考虑该业务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假设企业已编制上一年度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