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A注册会计师受托担任甲集团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项目合伙人,审计工作底稿记载的相关情况如下: (1)汇总集团财务报表的错报时,A注册会计师要求各个重要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将审计中发现的达到或超过集团财务报表明显微小错报临界值的错报通报给集团项目组,以判断汇总的错报是否重要。
(2)A注册会计师认为在确定组成部分重要性时,没有将集团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按比例分配的方式,但是要求不同组成部分确定的重要性的汇总数正好等于集团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
(3)A注册会计师拟在集团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提及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因为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基于集团审计目的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执行相关工作,并对所有发现的问题、得出的结论或形成的意见负责。
(4)A注册会计师基于对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了解,没参与某一个重要子公司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风险评估程序。
(5)A注册会计师拟每年对一些不重要的组成部分实施审阅程序或集团报表层面的分析程序。A注册会计师要求集团项目必须了解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
要求:针对上述情况(1)-(5),不考虑其他情况,逐项指出是否恰当。如认为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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