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北京某卷烟厂为增值税-般纳税人,2008年2月发生以下业务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烟叶35吨,每吨收购价3000元,共计支付收购价款l05000元。企业将收购的烟叶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某烟丝厂生产加工烟丝,烟丝厂在加工过程中代垫辅助材料款12000元。烟丝加工完毕,企业收回烟丝时取得烟丝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30000元、增值税额5100元,加工的烟丝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本月内企业将收回的烟丝批发售出,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50000元。另外支付给运输单位的销货运输费用12000元,取得运费发票。烟叶税税率为20%,该企业本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为( )元。
A.41059 B.23958
C.30278
D.25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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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