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06年9月16日下午4时30分,某公司职工崔某收到了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一审判决书,崔某长吁了一口气:4年多的拉锯战总算结束了。然而判决书将8岁的儿子判给了丈夫,崔某想得到儿子的抚养权,而且认为由她抚养儿子更有利于儿子的成长。崔某决定上诉,再一看判决书,上面写到:“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次日起15日内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崔某一算时间,心灰意冷:命真不好!她早就决定外出散散心一直没机会,这次公司组织职工到挂林旅游,明天(9月17日)上午8点一齐出发,来去路上需6天,在桂林玩10天,一共16天,等从挂林回来,上诉期已过,不去桂林也很可惜。左想右想都难受,而且她也不愿委托别人代她上诉,怎么办呢?找个律师问问!问:假设崔某找你咨询,你怎样满足崔某不委托他人,既能去桂林又能上诉的愿望?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