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行、以转让股权等方式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累计超过( )人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
A100
B150
C200
D300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行、以转让股权等方式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累计超过( )人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
A100
B150
C200
D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