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21年7月11日,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行建造厂房,向乙公司购入一批建筑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90万元,全部用于工程建设。领用本企业生产的一批水泥,成本为40万元,售价为50万元,工程人员应计工资10万元,支付其他费用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安装费300万元,税率9%,2021年8月1日工程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甲公司将其作为固定资产核算,该固定资产的入账金额为( )万元。
A.3350 B.3360
C.3767
D.3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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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