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同村村民某甲、某乙、某丙三人共同出资开办了一家垂钓中心,起名为"哥仨好垂钓中心"并依法登记。某日,顾客邹某(9岁)在垂钓中心玩耍时被中心的员工小刚不慎用鱼钩划伤,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邹某的父母准备向法院起诉。下列有关本案当事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个?
A.应当以邹某及其监护人作为共同原告,以"哥仨好垂钓中心"作为被告 B.应当以邹某作为原告,以"哥仨好垂钓中心"和小刚作为共同被告
C.应当以邹某及其监护人作为原告,以某甲、某乙、某丙和小刚作为被告
D.应当以邹某作为原告,某甲、某乙、某丙作为共同被告,并注明"哥仨好垂钓中心"字号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