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甲于2006年6月与乙合谋共同诈骗张某30000元,甲、乙平分各得15000元。在审查本案期间,甲主动交代曾在2003年 题目分类:行政能力 题目类型:单选题 查看权限:VIP 题目内容: 甲于2006年6月与乙合谋共同诈骗张某30000元,甲、乙平分各得15000元。在审查本案期间,甲主动交代曾在2003年3月间诈骗王某4000元的犯罪事实。在处罚甲诈骗罪时犯罪金额应为( )。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
没有会计主体,就不会有持续经营;没有持续经营,就不会有会计分期;没有货币计量,就不会有现代会计。( ) 没有会计主体,就不会有持续经营;没有持续经营,就不会有会计分期;没有货币计量,就不会有现代会计。( ) 分类:行政能力 题型:单选题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