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工程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定额工期20个月,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的15%,在工程最后3个月等额扣回。分部分项工程费合计2000万元,安全文明施工费100万元,其余措施项目费合计500万元,其他项目费200万元,企业管理费、利润综合税率为25%,规费税金综合税率为15%。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的4%,结算时一次扣除。人工费180元/工日,机械使用费3000元/台班。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开工后,建设单位向施工方提出将工期压缩为15个月的要求。
事件2:基础工程施工中发现古墓,项目监理机构下达了工程暂停令,并向当地文物保护部门报告。随即停工1个月开展考古工作,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如下费用补偿申请:(1)基坑围护工程损失20万元(含规税);(2)人员窝工120个工日,机械闲置30个台班;(3)文物保护部门委托建设单位指令施工单位进行古墓挖掘辅助工作产生的费用为8.5万元(含规税);(4)工期延长1个月。
事件3: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提出某分项工程变更,由此增加用工180工日、机械12台班、材料费16万元,夜间施工增加费8万元,设备保护费3.5万元。
<1>.计算该工程的签约合同价和预付款。
<2>.事件1中,施工单位是否可以提出增加赶工费用?说明理由。赶工费用应由哪几部分构成?
<3>.逐项指出事件2中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申请,项目监理机构是否应批准?
<4>.若人员窝工或机械闲置均按正常单价的60%计算,施工方可以得到的补偿金额是多少。(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