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2009年至2010年有关长期股权投资资料如下:(1)2009年1月1日,甲公司以一项固定资产与一批存货作为对价,取得乙公司60%的股权。甲公司所付出固定资产的原价为3 000万元,累计折旧为1 800万元,公允价值为1 500万元,存货的成本为500万元,公允价值(等于计税价格)为600万元。合并日乙公司相对于集团最终控制方而言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总额为5 0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5 400万元。在企业合并过程中,甲公司支付相关法律咨询费用40万元,相关手续均已办理完毕。
(2)2009年4月21日,乙公司宣告分派2008年度的现金股利300万元。
(3)2009年5月1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分派的2008年度现金股利。
(4)2009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600万元。
(5)2010年4月25日,甲公司处置该项股权投资,取得价款3 500万元。
要求:
(1)假定合并前,甲公司与乙公司属于同一集团,编制甲公司2009年至2010年与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有关的会计分录;
(2)假定合并前,甲公司与乙公司不具有关联方关系,编制甲公司取得该项长期股权投资时的会计分录(单位以万元表示)。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