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公司高级工程师陈某2019年取得如下收入:
(1)工资收入7000元;
(2)稿费收入5000元;
(3)讲学收入500元;
(4)为某公司的外商交流活动提供翻译取得收入3000元;
(5)到期国债利息收入1286元;
(6)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取得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为6000元;
(7)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捐赠7000元。
已知: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针对上述业务,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B.租金收入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C.陈某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不允许扣除
D.陈某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准予在税前全额扣除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