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上海某外国语大学某女生到上海某外资百货公司超市购买东西,出了收款口后,被商场保安拦住,说她身上有未交款的商品,该女生声明自己没有,仍被商场保安带至地下室强行搜身。后来,该女生以商场侵害其人格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该外资百货公司赔偿该女生精神损失费人民币25万元。接到法院判决后,该外资百货公司认为赔偿数额太高,遂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是清楚的,符合客观事实,但在赔偿数额问题上欠妥当,不符合中国国情。二审法院的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
A.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B.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依法改判
C.应该判决撤销原判决,依法改判
D.应首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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