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我某出口公司于6月30日接澳商来电洽购××品牌的抽湿器l800台。正好该公司有现货放在仓库,并查悉7月份有班轮直达澳大利亚。我方于7月1日向对方发盘:“现报即装××牌抽湿器1800台,每台80美元CIF悉尼,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限7月5日复到有效”。7月4日对方复电称:“你7月1日发盘接受,即开信用证。”接电后。我方立即组织装运,取得7月26日的清洁已装船提单,但对方的信用证一直未到,几经催促。终于8月2日收到对方7月29日电开的信用证。证中规定:装运期为“不得迟于8月16日”,信用证有效期为“8月30日”。请问:根据该证的规定,我方可否顺利结汇?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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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