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企业2009年3月发生下列业务:(1)从国外进口一批A类化妆品,关税完税价格为820 000元,已缴纳关税230 000元。
(2)委托某工厂加工B类化妆品,提供原材料价值68 000元,支付加工费2 000元,该批加工产品已收回(受托方没有B类化妆品同类货物价格)。
(3)销售本企业生产的C类高档护肤品,取得销售额580 000元(不含增值税)。
(4)“三八”妇女节,向全体女职工发放C类高档护肤品,计税价格8 000元(不含增值税)。
其他相关资料:化妆品消费税率均为30%。
要求:
(1)计算A类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
(2)计算B类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C类高档护肤品应缴纳的消费税。
(4)计算该企业3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