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05年5月,某策划公司为促销高考书籍和软盘,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每购买一套书籍和软盘的顾客,赠送一份保额为10万元的保险。2005年12月,获赠保险的客户万某发生意外事故死亡,其母张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求。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发现,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保险利益,遂以此主张拒赔。张某不服,诉至法院。问:
(1)何为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有哪几项构成要件?
(2)我国《保险法》关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利益是如何规定的?
(3)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