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经有关部门批准,某省共有7家旅行社具有台湾游组团资格。自台湾游开展以来,各旅行社竞争激烈,台湾游价格一降再降,致使该旅游线路利润直线下滑。为扭转这种不利局面,在个别旅行社发起下,该省7家台湾游旅行社共同签署“自律公约”,公约规定,从2009年4月7日起,7家旅行社只提供5天4晚以上且每晚1600元的台湾游产品。相关参与企业负责人表示,台湾游市场方兴未艾,但是已经出现少数旅行社以超出成本价的极低价竞争手法,损害了台湾游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游客的出游信心,而公约能够保障游客享受到高品质的台湾游。但该公约却遭到了公众的反对,一位原本打算报名参加台湾游的游客表示:“7家旅行社垄断了全省的台湾游参团资源,还规定只能住四花(星)以上的酒店,但是对于我而言,吃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看看台湾风光,难道看一看台湾非要住高星级宾馆?”。试分析:
(1)上述7家旅行社共同签署的“自律公约”是否违反我国反垄断法?
(2)对于此类行为的反垄断法分析是适用本身违法原则,还是适用合理原则?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