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居民个人[1]王某及配偶名下均无房,在某省会城市工作并租房居住[2],2019年9月开始攻读工商管理硕士[3],2019年王某取得收入和部分支出如下:(1)每月从单位领取扣除社保费用和住房公积金后的工资8000元[4],截至11月底累计已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款363元[5]。
(2)取得年终奖48000元,选择单独计税。
(3)利用业余时间出版一部摄影集,取得稿酬[6]20000元。
(4)每月支付房租3000元[7]。
(其他相关资料:以上专项附加扣除均由王某100%手/3除[8]。)
要求:根据上述相关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2019年12月王某取得的工资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额。
(2)计算王某取得的年终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3)计算王某取得的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额。
(4)计算王某取得的2019年综合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5)计算王某就2019年综合所得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应补缴的税款或申请的应退税额。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