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市甲公司2013年的有关资料如下:(1)甲公司年初自有房屋10栋,其中7栋房屋用于生产经营(房产原值合计为50000000元),3栋房屋自2013年1月1日起出租给乙公司作经营用房,年租金收入为1000000元;8月20日甲公司新建厂房完工,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原值10000000元。(2)甲公司实际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3)10月10日,甲公司购入办公用小轿车2辆、载货汽车8辆(每辆整备质量10吨),当月均取得了车船登记证书。已知:当地政府规定的房产税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25%,从价计征房产税税率为1.2%,从租计征房产税税率为12%;甲公司所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单位税额每平方米5元;小轿车的车船税税额标准为每辆360元/年,载货汽车的车船税税额标准为整备质量每吨年税额为16元;出租不动产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甲公司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参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