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乙夫妻共有一套房屋市值100万,登记在甲名下。甲擅自和丙达成协议,以房屋抵偿甲欠丙的80万元借款.该笔借款用于甲乙家庭共同生活。房屋过户给丙后,乙反对并要求丙退回房屋。经查,乙和丙是同父异母的姐妹,丙曾向乙借住过该房屋。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因为房屋登记在甲名下,丙构成善意取得 A.因为房屋登记在甲名下,丙构成善意取得
B.丙明知房屋为甲、乙共有而低价购买,故甲、丙之间的协议因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而无效
B.丙明知房屋为甲、乙共有而低价购买,故甲、丙之间的协议因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而无效
C.因80万元借款用于甲、乙家庭共同生活,故乙无权反对甲、丙之间的协议
C.因80万元借款用于甲、乙家庭共同生活,故乙无权反对甲、丙之间的协议
D.因丙对于房屋权属状况知情,故丙不构成善意取得
D.因丙对于房屋权属状况知情,故丙不构成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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