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确定债务重组日,并简要说明理由;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A公司于2014年6月30日销售一批商品给甲公司,价款为800万元(含增值税)。2014年9月1日,由于甲公司发生财务困难,A公司与甲公司协议进行债务重组,相关债务重组资料如下: (1)甲公司以其拥有的一项固定资产抵偿债务的50%,该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为400万元,已计提折旧100万元,债务重组日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350万元。 (2)甲公司以100万股普通股偿还剩余50%的债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债务重组日的股票市价为每股3.5元。A公司取得该项投资后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为取得该项投资,A公司另支付手续费2万元。 (3)其他资料:甲公司2014年10月15日办理完毕固定资产转移手续以及股权增资手续。A公司在债务重组前已确认坏账准备50万元。不考虑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甲、B公司的相关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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