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提示:本题为选作题,分甲、乙两题,请选择一题作答;答题时请务必标明甲题或乙题;甲、乙两题均作答的,仅对书写在前的进行评阅。 甲题:四川省夹江县某个体印刷厂仿冒印制另一企业的产品,被技术监督机构查封。该印刷厂认为该技术监督机构无权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属于越权行政,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此,某省电视台以“打假者上了被告席”为题进行了报道,并以“恶人先告状”为道德模式,对“制假者”的起诉行为予以谴责。面对媒体形成的舆论压力,法院不得不违心地做出不利于“制假者”的裁判。实际上,依照相关法律,“制假者”是有起诉权的,法院应当受理。媒体的报道把一个法律问题变成了一个是非分明的道德问题,给司法审判带来了不利影响,也损害了当事人的权利。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请从司法的角度谈谈你对上述事件的看法。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乙题:
材料一:2006年4月18日,《解放日报》资深记者马骋向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提出了一项采访要求,并向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传真了采访提纲,但是该局没有答复。5天后,马骋又以挂号信的形式向该局寄送了书面采访提纲,再次遭到拒绝。其后,马骋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根据2004年5月生效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向其提供应当公开的有关政府信息。上海市黄浦区法院经过认定,于6月1日受理此案。由于各种压力,马骋一周以后突然以“放弃对被申请人的采访申请”为由撤回了诉状。这是国内首例新闻记者起诉政府部门信息不公开的案件。
材料二:2007年6月上旬,江苏无锡一名丁姓市民因蓝藻引发太湖污染发送百余条短信被警方查获,并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为由将其行政拘留l0天。警方称,“近日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利用手机短信散布谣言,称‘太湖水致癌物超标200倍’,引起一些市民恐慌”。尽管后来官方发布的信息间接表明,太湖水污染不但确凿无疑,而且首先是人为灾难,但是这位市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定性并没有被改变根据所提供的材料,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选角度谈谈自己的看法。
答题要求:
1.用法学理论及相关知识阐述你的观点和看法;
2.说理清楚,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答题文体不限,字数要求800-1000字。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