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根据下面资料,回答题 甲家电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于2015年1月成立的居民纳税人企业,2020年发生如下业务:(1)当年实现税前利润总额500万元;(2)当年计人成本、费用的实发合理工资总额600万元;当年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90万元,工会经费2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30万元;(3)1月,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300万元,其中形成无形资产的金额为240万元,该资产预计可使用10年,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4)捐赠支出80万元,通过市民政部门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5)因交通违章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1500元;因偷逃税款被税务机关处以罚款15万元,对税务机关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发生诉讼费用5000元。(6)以前年度经营情况如下:

(7)除上述资料外,该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已知:甲企业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计算甲企业当年准予税前扣除的三项经费总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90+25+30=145(万元)
B.90+25+600×8%=163(万元)
C.600×14%+600×2%+30=126(万元)
D.600×14%+600×2%+600×8%=144(万元)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