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于1998年1月1日起向乙拖延支付租金,乙曾于1999年12月20日催要过租金,但甲因资金紧张未付,2000年4月1日,乙再次催要租金,甲明确表示拒付,则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A.2000年4月1日至2001年4月1日 B.1998年12月20日至2000年12月20日
C.1998年1月1日至1999年1月1日
D.2000年4月1日至2002年4月1日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