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2×19年1月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全部为存货项目计提的跌价准备)为3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全部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为15万元。根据税法规定自2×20年1月1日起甲公司不再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同时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变更为25%。该公司2×19年和2×20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均为6 000万元,涉及所得税会计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1)2×18年11月25日,甲公司购入一项管理用设备,支付购买价款等共计1 500万元。12月31日,该设备经安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甲公司预计该设备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
税法规定,税法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该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为5年。假定甲公司该设备预计净残值为零,符合税法规定;至2×20年末,该固定资产未发生减值迹象。
(2)2×19年1月1日,以1 200万元自证券市场购入当日发行的一项3年期到期还本每年付息国债。该国债票面金额为1 20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5%。甲公司将该国债作为债权投资核算。
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交所得税。
(3)2×19年1月1日,以2 000万元自证券市场购入当日发行的一项5年期到期还本每年付息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票面金额为2 000万元,票面年利率(等于实际年利率)为6%,每年年末支付利息。甲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2×19年末,该债券公允价值为2 200万元;2×20年末,该债券公允价值为2 500万元。
税法规定,公司债券利息收入需要交所得税。
(4)2×19 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50 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 万元。
(5)2×20 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20 万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 30 万元。
其他资料:甲公司预计在未来期间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假定不存在其他引起差异的事项。
要求及答案:
(1)计算甲公司 2×19 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1.5 分)
(2)计算甲公司 2×19 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和所得税费用,并编制与所得税核算相关的会计分录。(3.5 分)
(3)计算甲公司 2×20 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1.5 分)
(4)计算甲公司 2×20 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和所得税费用,并编制与所得税核算相关的会计分录。(3.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