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乙、丙、丁是一所大学法学院的学生,在学习《拍卖法》之前老师就该法的预习情 况安排了一次讨论课,请问四人在课上提出的观点哪个是正确的?( )
A.甲:拍卖前的展示只是为了吸引人气,是可有可无的程序 B.乙:拍卖人明知委托人对拍卖的物品没有所有权而拍卖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C.丙:如果拍卖人违反底价成交,在竞买人善意的情况下交易仍然有效
D.丁:拍卖人的“不保证条款”是不公平的单方免责行为,是无效条款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