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张方同受让票据时,该票据的主债务人是( )甲公司为安东强开了一张人民币 20 万的汇票,上面记载有如下内容:金额 20 万元,收款人为安东强,付款人为交通银行某支行,出票日期为 2013 年 10 月 10 日,没有记载付款日期。安东强背书转让给了乙公司,乙公司为支付合同款,背书转让给李安,并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李安又背书转让给了张方同,张方同怕有问题,要求李安找两个保证人,李安的好朋友李起与李广没有在票据上签保证字样,而是另外签订保证合同, 并写明一旦银行拒绝付款,各自承担 10 万元的赔偿责任。2013 年 10 月 30 日持票人张方同到付款人处要求付款。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A.甲公司
B.交通银行某支行
C.安东强
D.李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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