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题:吴勇系志方公司原副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志方公司将A轿车(该车登记在志方公司名下)配置给吴勇使用。后因吴勇不服从公司安排且连续多日旷工,志方公司解除与吴勇的劳动合

题目内容:

吴勇系志方公司原副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志方公司将A轿车(该车登记在志方公司名下)配置给吴勇使用。后因吴勇不服从公司安排且连续多日旷工,志方公司解除与吴勇的劳动合同,但尚欠吴勇部分工资。现志方公司要求吴勇返还A轿车,但吴勇拒绝返还。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志方公司基于其对A轿车的所有权而享有的请求吴勇返还该轿车的权利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B.志方公司有权基于其对A轿车的占有而对吴勇享有占有人的返还原物请求权

C.吴勇有权以志方公司尚欠工资为由对A轿车行使留置权

D.吴勇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不受仲裁时效的限制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

2014年12月1日,袁某将自有房屋出租给刘某,租期2年。2015年3月6日,因房屋价格上涨,袁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其外甥吴某并交付,但未办理过户手续。2015年5

2014年12月1日,袁某将自有房屋出租给刘某,租期2年。2015年3月6日,因房屋价格上涨,袁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其外甥吴某并交付,但未办理过户手续。2015年5月1日,吴某来收房,刘某才知该房已被出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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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一案件,人民法院可以独任制审理?( )

下列哪一案件,人民法院可以独任制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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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甲国分裂成乙国和丙国两个国家,经双方协商,原甲国欠丁国中央银行的债务及相关权利义务均由乙国继承。由于乙国长期不履行债务,丁国中央银行向丁国联邦法院针

2017年,甲国分裂成乙国和丙国两个国家,经双方协商,原甲国欠丁国中央银行的债务及相关权利义务均由乙国继承。由于乙国长期不履行债务,丁国中央银行向丁国联邦法院针对乙国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乙国偿还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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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审计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依据《审计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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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甲向乙借款100万元,约定年利率为35%,期限1年。达成协议后,乙于当天向甲指定的账户进行了转账,5月11日实际到达甲的账户。后双方又签订买卖合同约

5月10日,甲向乙借款100万元,约定年利率为35%,期限1年。达成协议后,乙于当天向甲指定的账户进行了转账,5月11日实际到达甲的账户。后双方又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把一幅名画卖给乙,价款为甲的借款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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