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陈艺和孙红系再婚夫妻。2014年3月,陈艺将孙红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同年4月,在法院调解下。双方和好。同年11月,陈艺再次将孙红诉至法院请求离婚;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经查:陈艺名下有存款40万元,其中有30万元属于婚前个人房屋在婚后拆迁所得的拆迁款;孙红名下有夫妻共同存款25万元,在离婚期间孙红将其中的20万元转移至其兄名下。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若孙红在法院调解和好后的6个月内又起诉离婚,则法院不予受理,除非有新情况、新理由 A.若孙红在法院调解和好后的6个月内又起诉离婚,则法院不予受理,除非有新情况、新理由
A.若孙红在法院调解和好后的6个月内又起诉离婚,则法院不予受理,除非有新情况、新理由
B.陈艺的30万元房屋拆迁款系婚后取得,故该3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陈艺的30万元房屋拆迁款系婚后取得,故该3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陈艺的30万元房屋拆迁款系婚后取得,故该3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在分割孙红名下的存款时。对孙红可以少分
C.在分割孙红名下的存款时。对孙红可以少分
C.在分割孙红名下的存款时。对孙红可以少分
D.若陈艺在离婚后才发现孙红转移财产的行为,则其再次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D.若陈艺在离婚后才发现孙红转移财产的行为,则其再次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D.若陈艺在离婚后才发现孙红转移财产的行为,则其再次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