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题:1994年1月2日,张在玉因患精神病走失失踪,张的家人怀疑张在玉被丈夫佘祥林杀害。同年4月28日,佘祥林因涉嫌杀人被批捕,后被原荆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题目内容:

1994年1月2日,张在玉因患精神病走失失踪,张的家人怀疑张在玉被丈夫佘祥林杀害。同年4月28日,佘祥林因涉嫌杀人被批捕,后被原荆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因行政区划变更,佘祥林一案移送京山县公安局,经京山县人民法院和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1998年9月22日,佘祥林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2005年3月28日,佘妻张在玉突然从山东回到京山。4月13日,京山县人民法院经重新开庭审理,宣判佘祥林无罪。2005年9月2日佘祥林领取70余万元国家赔偿。关于这场冤案的反思,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长期以来我国公安刑侦部门有“命案必破”的硬性要求,这让政法工作中向来有“重打击、轻保护”的倾向,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提高了对犯罪的震慑力,但却无法避免造成冤案,法律的秩序与正义这两大价值之间存在着冲突

B.经调查,佘祥林在讯问时曾遭刑讯逼供。尽管法律价值之间并无位阶关系,但这种亵渎司法正义的行为是不为人认可的,即使通过刑讯逼供能够得到一个真实的案件结果也并非可取之举

C.该案尚在调查阶段时,张在玉家人就不停向公安司法机关施加压力,这种“民愤”也是导致冤案产生的原因之一。司法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处理好“民愤”与司法公正之间的关系,不能为了秩序而舍弃正义

D.该案的调查过程中存在很多疑问,办案人员之间对证据认识都有分歧,但经过市、县两级政法委组织有关办案单位、办案人员进行协调,并提出了明确处理意见,要求京山县法院“一审拉满(判15年),中院二审维持原判”。这种“先定后审”的做法追求法律施行的效率,却丢了司法公正与公民自由,典型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

甲县居民骆某因强奸罪嫌疑被乙县检察院起诉到乙县法院。乙县法院判决三年有期徒刑。丙市检察院提起抗诉。二审中,骆某未委托辩护人。其母马某申请法律援助。关于该法律援助

甲县居民骆某因强奸罪嫌疑被乙县检察院起诉到乙县法院。乙县法院判决三年有期徒刑。丙市检察院提起抗诉。二审中,骆某未委托辩护人。其母马某申请法律援助。关于该法律援助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查看答案

关于不动产登记,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关于不动产登记,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查看答案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查看答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下面关于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下面关于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正确的是:

查看答案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