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于2005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经理甲持有本公司股票30000股,因近年公司效益下滑,公司经理甲于2006年3月15日以每股l5元的价格在证券市场转让了7000股。2006年9月28日,职业投资人乙通过场上交易,已秘密持有A公司已发行的股份l0.65%;9月29日,乙再次下单扫盘,到当日收盘时,乙持有A公司已发行的股份已达17.09%;10月8日,乙再次买入A公司3.6%的股票。至此,乙已持有A公司已发行的股份占A公司总股本的20.69%。2006年1月1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将其一幢两层厂房租给8公司,租赁期限23年,年租金28万元。2007年1月15日,8公司经A公司同意将此房转租给C公司生产印刷设备,后C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将此房的供电系统损坏。A要求C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丙因急需购买C公司生产的印刷设备,但无力支付设备款,于是与D设备租赁公司协商一致,订立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该合同规定:由D公司从C公司处购买一台印刷设备租赁给乙,租金总额为50万元,租期5年。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转让所持A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2)乙对A公司的收购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3)A公司与B公司所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是否合法?为什么?如果该合同对租金支付期限未作约定,应如何履行?
(4)C公司是否应向A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
(5)乙与D公司未就租赁期满的设备归属作出明确约定,该设备归属应如何确定?为什么?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