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高新技术企业新建厂区里某8层框架结构办公楼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A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施工合同中双方约定钢筋、水泥等主材由业主供应,其他结构材料及装饰装修材料均由总承包负责采购。钢筋进场时,业主指令总承包对该批钢筋进行进场验证,进场验证时供货商只提供了出厂合格证,考虑到该钢材生产厂家信誉及以前使用该厂家钢筋质量状况,故总承包方同样予以验证。并作了见证取样复试,复试检测结果为合格,总承包方直接安排投入使用。在结构施工至三层柱时,当地质量监督机构例行检查时原位取样测试,发现钢筋原材存在质量问题,而此时,第一层、第二层结构全部使用的是这一批钢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对已完成结构部分作结构实体检测,经检测虽然存在问题,但不影响结构安全,仍能满足原设计荷载要求。
总承包方认为钢筋为业主供应材料,而且进场时也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了进场验收,出现的任何问题均与总承包方无关,所有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应由业主承担。,而业主则认为钢筋进场后办理了交接手续,转交给总承包方,总承包方也已同意接收,所以由此造成的责任均应由总承包方负责。
问题:
1.钢筋进场时,总承包单位作的进场验证应如何处理?
2.总承包单位的见证取样复试过程存在哪些问题?并简述对应的正确做法。
3.正确的钢筋出厂合格证应包括哪些信息?
4.上述质量事故的责任应由谁来承担?为什么?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