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02年7月18日甲区个体工商户陈某等5人雇车运载着自某市乙区购得日本产新闻纸38箱,途径丁区,被丙市公安分局扣押。同日下午6时许,陈某及司机李某被带至丙区公安分局至晚上 10时释放,计被羁押约4小时,丙区公安局分局未出具任何法定手续。7日后,丙区公安分局以陈某等5人无任何手续贩运走私新闻纸为由,根据我国《海关法》对陈某等5人罚款7万元,扣押得新闻纸放行,但未制作处罚决定书。根据案情人民法院应作出何种判决?( )
A.确认丙区公安分局对陈某及司机李某羁押人身自由4小时行为违法 B.撤销对陈某等5人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
C.判令被告返还7万元罚款
D.维持丙区公安分局对陈某的传唤行为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