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根据资料,回答题。2月20日,顺鑫公司与供货商签订了一份金额为90万元的购货合同。合同约定:货到付款。4月8日,供货商按合同交货,顺鑫公司验收入库。但顺鑫公司因资金紧张,没有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之后,供货商多次打电话、发函催要货款。9月15日,供货商派专人及律师顾问到顺鑫公司再次催要货款。顺鑫公司无奈签发了一张金额为90万元的转账支票,交给供货商。供货商到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以顺鑫公司存款账户余额仅有10万元不足付款为由予以退票。
10月9日,顺鑫公司收到丙公司签发的银行兑汇票一张,票面金额为90万元,未背书转让就将该汇票交给了供货商抵付货款。之后供货商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了丙公司,背书时未记载丙公司的名称,丙公司拿到票据后自己将自己的公司名称记载于被背书人处。汇票到期后,丙公司填写了委托收款凭证并附上该银行承兑汇票,经其开户银行甲向承兑银行丁发出委托收款申请。承兑银行对该汇票进行审查后拒绝支付。
顺鑫公司签发的这张转账支票属于( )。 A.有价证券
B.空头支票
C.票据
D.空白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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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