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续表
生产的火灾 危险性类别 |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特征 |
乙 |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如:.发烟硫酸或发烟硝酸浓缩部位,高锰酸钾厂房等); 4.不属于甲类的易燃固体(如:樟脑或松香提炼厂房,硫磺回收厂房,焦化厂精萘厂房等); 5.助燃气体(如:氧气站,空分厂房等); 6.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不小于60℃的液体雾滴(如:铝粉或镁粉厂房,金属 制品抛光部位,煤粉厂房、面粉厂的碾磨部位、活性炭制造及再生厂房,谷物筒仓的工作塔,亚麻厂的除尘器和过 滤器室等) |
丙 |
1.闪点不小于60℃的液体(如:焦化厂焦油厂房。油浸变压器室。机器油或变压油灌桶间,润滑油再生部位。配电 室(每台装油量大于60kg的设备),沥青加工厂房,植物油加工厂的精炼部位等); 2.可燃固体 |
丁 |
1.对不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温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如:金属冶炼、锻造、 铆焊、热轧、铸造、热处理厂房等); 2.利用气体、液体、同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他用的各种生产(如:锅炉房,玻璃原料熔化厂 房,灯丝烧拉部位,保温瓶胆厂房,陶瓷制品的烘干、烧成厂房,配电室(每台装油量不大于60kg的设备),蒸汽 机车库。石灰焙烧厂房,耐火材料烧成部位等); 3.常温下使用或加T难燃烧物质的生产(如:难燃铝塑料材料的加工厂房,酚醛泡沫塑料的加工厂房,印染厂的漂 炼部位,化纤厂后加工润湿部位等) |
戊 |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不燃烧物质的生产(如:除镁合金外的金属冷加工车间。电动车库,钙镁磷肥车间(焙烧炉除 外),造纸厂或化学纤维厂的浆粕蒸煮T段,车辆装配车间,氟里昂厂房等) |
(一)当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其分类应符合下表规定。
厂房及其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类别判定 | 情形描述 |
原则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 部分确定 |
有不同的火灾危险性生产 |
按实际情况确定 | 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易燃、可燃物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 |
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至 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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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 确定 |
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l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 至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
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 探测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 |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