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中国公民郝某就职于国内某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除薪金收入外,其他收入情况如下:(1)1月将新的1套公寓住房出租。租期半年。一次性收取租金3000元,7月将该套公寓以市场价出售,扣除购房成本及相关交易税费后所得50000元。
(2)为某报社财经专栏撰稿。该稿件以连载形式刊登。8月刊登3次,9月刊登2次,每次收入600元。
(3)11月为一家培训机构授课2次,每次收入1000元。
(4)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取得董事津贴20000元。
已知:财产转让所得,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均为20%,个人出租住房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第小题。关于计算缴纳郝某个人所得税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出售公寓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缴
B.董事津贴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缴
C.撰稿收入按照“稿酬所得”计缴
D.授课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缴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