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19年1月5日,天津市幸福村村民孟某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了耕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1月6日,孟某向工商银行借款10万元,双方签订了土地经营权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登记手续。1月8日,孟某又向农业银行借款10万元;1月9日,双方签订了土地经营权抵押合同,亦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1月10日,孟某再次向建设银行借款10万元,1月12日,双方签订了土地经营权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后孟某无法偿还三家银行的借款,拍卖土地经营权,仅得价款20万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1月5日,孟某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B.1月9日。农业银行取得土地经营权的抵押权
C.因建设银行办理了登记手续。有权优先于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受偿1o万元
D.因工商银行合同成立在先,有权优先于农业银行优先受偿10万元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