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北京市某国有企业2016年度境内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万元,该企业在A、B两国分别设有分支机构。A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9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500万元,A国规定的税率为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00万元,A国规定的税率为30%。B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4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3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30%;租金所得1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20%。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来源于AB两国的所得应当汇总计算抵免限额 B.A国所得的抵免限额是230万元
C.B国所得的抵免限额是100万元
D.境内外所得汇总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7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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