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化妆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2月发生以下业务:(1)8日销售高档化妆品1200箱,每箱不含税价1800元;15日销售同类高档化妆品500箱,每箱不含税价1950元,当月以600箱同类高档化妆品与某公司换取香水精。
(2)将生产的成套高档化妆品作为年终奖励发给本厂职工,查知本厂及市场上均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其生产成本为45000元,该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为5%。
(3)向农民收购一批芦荟,收购发票注明价款240万元;将该批芦荟运往甲加工厂委托其加工成高档化妆品,支付加工费,取得专用发票注明的不含税金额36万元。运往甲加工厂支付给运输企业的运费,取得专用发票注明价税合计金额3.27万元,假定甲加工厂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价格。
(4)进口一批高档口红,支付货价174万元,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发生的运费、保险费合计6万元,缴纳关税9万元,将货物从海关监管区运至本厂仓库发生运输费用,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不含税金额6万元。
(5)将自产的高档香水与普通护肤品组成套装出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10万元,其中普通护肤品18万元。
(6)为某影视公司定做演员用的油彩和卸妆油一批,收取价税合计203.58万元,另外,赠送15箱自产高档化妆品给影视公司试用。(其他相关资料: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单位:万元)。
(1)计算业务(1)应缴纳的消费税。
(2)计算业务(2)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业务(3)甲加工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4)计算业务(4)应缴纳的消费税。
(5)计算业务(5)应缴纳的消费税。
(6)计算业务(6)应缴纳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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