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市政府采用通用技术建设一体育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商。在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向A、B、C、D、E、F、G7家投标申请人发出了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2009年2月12日,招标人向7家投标申请人发售了招标文件,并在同一张表格上进行了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领取签收。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截止时间为2009年2月27日10时;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工期不得长于18个月。7家投标申请人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了投标文件。F投标人在2月27日上午11:00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撤回其全部投标文件,招标人没收了其投标保证金。由于招标人自身原因,评标工作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30天。G投标人拒绝延长,招标人退回其投标文件,但没收了其投标保证金。
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工期承诺汇总见表3—1,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全部符合招标文件要 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问题
1.指出上述招标活动和招标文件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招标人没收F和G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是否合适?说明理由。
3.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是否恰当?说明理由。
4.招标人应选择哪家投标人作为中标人(要求列出计算分析过程)?签订的合同价应为多少万元?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