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乙公司欠甲公司200万元,甲公司欠丙公司180万元,丁公司欠乙公司200万元。现乙、丁两公司达成协议,由丁公司向甲公司清偿乙公司的200万元债务,乙、丁间债权债务关系消灭。该协议经甲公司同意。后甲公司又与丙公司达成协议由丁公司向丙公司清偿200万元,甲、丙间的180万元债权债务消灭。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乙、丁间协议的性质是什么?该协议是否生效?
(2)甲、丙间协议的性质是什么?丙公司因此获利20万元,是否违法?若甲公司未将此事通知丁公司,该协议是否已生效?
(3)若甲公司未将此事通知丁公司,丁公司向甲公司为清偿,甲公司接受,该种清偿是否有效?此时应如何救济丙公司?
(4)若甲公司已通知丁公司,但丁公司忘记此事,仍向甲公司为清偿,甲公司接受,该种清偿是否有效?此时应如何救济丙公司?甲、丁间为何种法律关系?
(5)如果丁公司不能清偿债务,丙公司能否要求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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