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京胜税务师事务所于2006年1月受托对本市华丰服装厂2005年度纳税情况进行审查,发现该服装厂于2005年10月份与本市一银行达成受托加工服装协议一份,服装厂按银行要求自行购买相应布料,为银行加工工作服一批,企业相关账务处理为:1、外购布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借:原材料 2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0
贷:银行存款234000
2、加工领用布料
借:生产成本 196000
贷:原材料 196000
3、加工过程中,代垫辅助材料费1170元
借:生产成本 1170
贷:原材料 1170
4、加工过程中发生人工支出2000元
借:生产成本 2000
贷:应付工资 2000
5、收取加工费及料工费等
借:银行存款 246000
贷:生产成本 246000
后附原始凭证一张,为企业开具给银行的工业企业普通发票,注明收取加工费等246000元。
要求:
1、做年终结账之前的调账分录。
2、做年终结账之后的相关调账分录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