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公司型基金X企业所得税率为25%,投资人a为自然人,投资人b为非金融机构类法人企业,现X基金拟以股息红利形式分配给投资人a人民币15万元、投资人b人民币25万元,收益均来自于境内某已投项目的股息红利,下列关于相关主体税负描述错误的是( )。
A.投资人b所获得的投资收益分配为已投项目股息红利按X基金企业所得税税率扣税后的分配,不存在双重征税 A.投资人b所获得的投资收益分配为已投项目股息红利按X基金企业所得税税率扣税后的分配,不存在双重征税
A.投资人b所获得的投资收益分配为已投项目股息红利按X基金企业所得税税率扣税后的分配,不存在双重征税
B.投资人a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应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选用20%税率,由X基金代扣代缴,金额为人民币30000元
B.投资人a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应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选用20%税率,由X基金代扣代缴,金额为人民币30000元
B.投资人a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应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选用20%税率,由X基金代扣代缴,金额为人民币30000元
C.投资人b应承担的所得税为零
C.投资人b应承担的所得税为零
C.投资人b应承担的所得税为零
D.投资人a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应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到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由X基金代扣代缴,金额为人民币19500元
D.投资人a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应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由X基金代扣代缴,金额为人民币19500元
D.投资人a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应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由X基金代扣代缴,金额为人民币19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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