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市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2月份税务师审查2017年账务(已结账)时,发现了以下情况: (1)7月1日,该企业将自产的货物通过县级政府赠送给灾区,该批产品的市场不含税售价为100000元,成本为60000元,假设该企业用于公益性捐赠的支出未超过税前可扣除的限额。 企业的账务处理为: 借:营业外支出60000 贷:库存商品60000 (2)8月1日,本月对一仓库进行扩建,支出金额为60000元,该仓库已提足折旧,该仓库在2017年9月30日完成验收,预计可以继续使用3年。 企业的账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60000 贷:银行存款60000 (3)12月1日,外购的库存商品因管理不善被盗,库存商品成本为12000元,其进项税额已认证抵扣。 企业的账务处理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12000 贷:库存商品12000 在报经批准后,企业的账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12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12000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资料1,企业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作出调账分录。 (2)资料2,企业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作出调账分录。 (3)资料3,企业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作出调账分录。 (4)计算该企业2017年度应补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