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18年1月,注册会计师甲、乙、丙三人在北京成立了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丙分别以现金300万元和50万元出资,乙以一套房屋出资,作价200万元,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办公场所。 1)下列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需要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B.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C.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D.合伙形式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采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形式 E.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机构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