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境内居民企业,主要从事日化产品的生产与销售,2019年有关涉税事项如下: (1)5月为了推广新型洗涤剂,公司推出了“买一赠一”的促销活动,凡购买一件售价40元(不含税)新型洗涤剂的,附赠一瓶原价10元(不含税)的洗洁精。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公司按照每件40元确认了新型洗涤剂的销售收入,按照每瓶10元确认了洗洁精的销售收入。 (2)6月发生尚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42万元。其中,列支检测仪器的折旧费2万元,该检测仪器既用于研发活动,又用于日常生产的常规性检测。 (3)7月购进一台机器设备并投入使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0万元,增值税税额39万元(已抵扣),甲公司预计可以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甲公司选择一次性在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 (4)10月以一项土地使用权对外投资,该土地使用权的计税基础为5000万元,经过评估其公允价值为8000万元,评估增值3000万元。 (5)11月向环保部门支付罚款5万元,支付诉讼费1万元。 (6)12月向关联企业支付管理费10万元。 要求: (1)甲公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对新型洗涤剂和洗洁精销售收入的确认是否正确?并简述理由。 (2)甲公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研究开发费用允许加计扣除的金额是多少? (3)甲公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购进的机器设备折旧费需要纳税调整的金额是多少? (4)甲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对外投资的评估增值收益,应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税务处理? (5)甲公司支付的罚款和诉讼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是否准予扣除?分别说明理由。 (6)甲公司向关联企业支付的管理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是否准予扣除?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