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01年10月,孙某称做生意急需用钱欲向周女士借款8万元,周女士要求孙某夫妻两人共同来借款并提供财产担保,孙某使拿房产证作抵押。前去周女士处借款,孙妻虽未同去,但孙某带来妻子的印章,加盖在其出具的借条上,并签上了自己的姓名。到期后孙某拒不还钱并避而不见,周女士找到孙妻,孙妻却称不知此事,并称房产系她所有,不同意给孙某抵还借款。原因是:在借款之前1年多,即2000年8月,孙某和其妻子周某就夫妻财产进行了内部约定,并到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内容为:房产归周妻所有,公证前的债务各自偿还,公证后的债务由各形成人独自偿还。周女士无奈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孙某及其妻子周某共同偿还其借款8万元。在该案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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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