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2012年甲公司发生了下列有关交易或事项:(1)2012年3月31日,甲公司自二级市场购入A上市公司普通股股票,以银行存款支付购买价款1 000万元,支付相关交易费用2万元,目的在于赚取价差、短期获利。甲公司将购买的A公司普通股股票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入账价值为1 002万元。
2012年6月30日,甲公司将A公司股票出售了50%,收款净额为550万元,甲公司确认投资收益49万元(550-501);剩余部分股票年末的公允价值为600万元,甲公司将公允价值变动99万元(600-501)计入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2012年10月1日,甲公司因有更好的投资机会,决定将初始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的金融债券出售,甲公司处置的该持有至到期投资金额占所有持有至到期投资总额的比例达到50%。因此,甲公司将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融债券处置后,剩余的债券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将剩余投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了当期损益。
(3)甲公司持有B公司0.5%的股份,该股份仍处于限售期内。因B公司的股份比较集中,甲公司未能在B公司的董事会中派有代表。甲公司没有将其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甲公司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要求:分析、判断并指出甲公司对上述事项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如不正确,对不正确之处,指出正确的会计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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