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09年4月,市财政部门对A家具有限公司进行会计工作检查时,发现以下事项:(1)女会计王某休产假,公司一时找不到合适人选,决定由出纳李某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2)3月份处理生产家具的边角废料取得收入1 700元,公司授意出纳李某将该笔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请根据上述情况回答:
(1)A公司让出纳李某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是否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A公司对处理边角废料的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的做法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如不符合,依法A公司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